协议离婚后不配合过户房产怎么办
作者:成都离婚律师 | 来源: | 发布于:2017/8/31 14:30:45 | 点击量:
协议离婚时约定好房产归属了,但对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却一直不配合房产过户,该怎么办呢?文典成都离婚律师为你支招。
协议离婚后不配合过户房产怎么办
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,属违约行为,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,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,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,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。
备注: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法院会受理。但法院审理后,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会依法驳回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的诉讼请求。
如何避免协议离婚后不配合过户房产
律师建议:签订离婚协议书时,约定好拒绝协助过户房屋的惩罚性措施。
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,房管局通常也会要求双方均到场,如果仅是一方到场的,房管局也会拒绝办理过户手续。由此可知,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固然极其重要,但离婚协议书的履行却更为重要,为了防止对方失信,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惩罚性条款就尤其必要。
譬如可以约定在领到离婚证之日起,一个月内,对方必须协助其办妥房屋过户手续,非因本方原因导致无法在一个月之内办妥房屋过户手续的,对方必须按每逾期一日,支付违约金XX元给本方。
另外,也可在签订离婚协议时,前往公证处公证,部分城市拿着公证证明,也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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