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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章丢失需要登报声明吗,怎么办理

作者:成都律师 | 来源: | 发布于:2018-06-01 11:30:07 | 点击量:

公章主要应用在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、开具介绍信、报送报表等活动中,如果公章不慎遗失,要及时报警并登报声明,然后再去工商部门补办。下面,文典成都律师文章来自于:成都律师事务所就为大家介绍下公章丢失登报声明手续。

公章丢失需要登报声明吗,怎么办理

公章丢失登报声明手续

1、公章丢失需到派出所报案,然后拿着报案回执单去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广告;

2、刊登报纸要求:当地省市级报纸,例如上海市,要求:《青年报》、《文汇报》《新闻晨报》、《新闻晚报》、《新民晚报》等;

3、登报提供手续: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报案回执单(或者公司证明信);

4、登报格式:XXXXXXXX有限公司(注册号:XXXXXXX)不慎遗失公章,特此声明。

拓展知识:补办公章需要的材料

1、单位公章遗失补刻,报警回执,报纸;

2、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;

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;

4、需由企业出具刻章证明;

5、授权委托书,委托员工承办印章事宜的需要携带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,内容包括委托事项、姓名、身份证号码等;

6、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;

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7、成立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,须提供工商局核准变更通知书;

8、股东证或工商局打印股东名册;

9、派出所报案回执、遗失声明的报纸;

10、单位更名或原印章破损申请刻制新印章,需把旧印章交回原备案机关销毁,并按新印章刻制手续审批。

另外,在登报公示三天后,持相关资料前往工商局办理公章补办。了解了以上内容后,若你还有不清楚的问题,可直接拨打文典在线律师文章来自于:四川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,和成都专业律师一对一沟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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